兴安师范学校坐落于美丽的灵渠之畔,位于兴安县兴安镇教育路136号,创建于1958年,1959年秋开始面向桂北的兴安、全州、灵川、灌阳四县。1962年因国家经济困难而停办。1971年恢复办学,1982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桂政发(1982)128号文件],兴安师范列入广西定点中等师范学校,校名为“桂林地区兴安师范学校”,实行“地、县共管,以地为主”的管理体制,直属于桂林地区教育局。面向桂北兴安、全州、灵川、灌阳、资源、龙胜、临桂、永福八县。1998年,经桂林地委、行署批准[桂地编(1994)39号文件],兴安师范定为副处级事业单位。1998年,学校更名为“桂林市兴安师范学校”,直属于桂林市教育局,实行“市、县共管,以市为主”。 1971年至1981年以教师在职培训为主。1980年至2000年以普师为主,2000年中师停招,开始招收小教大专班和高中、初中学生,2001年至2008年以招收高中班为主,2009年停招高中,2014年恢复高中办学。2004年开始招幼师班,2007年4月,广西自治区教育厅组织了专家组,对兴安师范的“幼儿园教师培养工作水平”进行了现场评估,评估结果符合“广西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和等级标准”,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桂教师范(2007)15号、(2007)31号文件],兴安师范学校被确定为广西第一批幼儿园教师教育基地学校,负责承担中师层次的幼儿园教师的培养任务。2008年根据[市办发(2008)37号文件],兴安师范学校下放给兴安县,直属于兴安县人民政府管理,保留副处级事业单位级别,2012年所办的学前教育专业被广西教育厅确定为自治区示范性专业,2015年为广西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集团第一届副理事长单位。
兴安师范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下设政秘科、教务科、学生科、总务科、培训科、招就办、团委七大职能科室,设有语文、数学、英语、教育综合、音乐、美术、体育、教务、政教、后勤、高中综合共11个教研组。学校设立党总支部,下设4个党支部,现在职离退休党员66人。
兴安师范学校具有与办学规模和专业设置相适应的校园、校舍及教育教学实施设备、投资1100多万的兴安师范学校附属幼儿园(实训基地),校园占地面积5.3357万平方米,建筑土地面积4.0557万平方米。学校以开设学前教育专业为主,与广西师院、广西电大等大专院校联合举办专、本科函授为辅,现有幼师、高中共29个教学班,1200多名学生,函授班300多人,兴安师范学校附属幼儿园(实训基地)学生300多人。
兴安师范学校坚持“立德树人为根本,学生发展为本位,就业创业为导向”的办学方向,坚持“以人为本,以质量求生存,以发展为目的,走全面提升内涵的发展道路”的办学理念,以“学以致用,专业对口”为办学特色,形成“文化素养+职业技能”、“学历+特长”、“校·园合作”的培养模式,培养道德品质高尚、文化基础扎实、艺术才能精湛、幼教理念先进、实践创新能力较强的应用型合格幼教人才,为桂北地区乃至整个华南地区培养了一大批综合素质好、适应能力强的小学、幼儿园教师。2013年以来,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参加广西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荣获技能大赛一等奖4次,二等奖5次,学校荣获优秀组织奖4次。
兴安师范学校拥有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86名,高级职称教师27名,占全校教职工的31.3%,中级职称教师33人,占全校教职工的41.8%,本科以上学历的教师达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