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建于,是由原县职业高中、县职工中专、县教师进修学校、淄博电大沂源分校合并而成的副处级事业单位。2001年4月,县技工学校撤并,与学校合署办学。2007年7月,原县综合高中(县职业中专)主体教学区划并到学校。先后获得全国中职学校“文明风采”竞赛组织奖、省首批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示范学校、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省电化教育示范学校、省职业院校就业安置工作先进单位。
沂源县职教中心学校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为学校教育教学打下坚实的基础。学校建立了教师队伍管理的长效机制,重视校本培训活动,走出去,请进来,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步伐。全体教职工每年都参加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和考试,并把考试成绩作为评聘的重要指标。教师队伍培养成效显著,拥有全国优秀教师1人,全国首届职业院校教学名师1人,省级优秀教师3人,省教学能手1人,省优质课一等奖4人,省百名杰出职教教师1人,淄博市优秀教师13人、优秀班主任11人,市级教学能手9人,市级骨干教师8人,市岗位技术能手3人,参加山东省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编写的8人,94名教师获得“双师型”教师。
沂源县职教中心学校教学楼
沂源县职教中心学校内部管理的不断优化为学校发展创设和谐向上的氛围。学校制订了完善的教职工出勤、评优、职称晋级、教学、学生管理、校园安全等管理制度。依法聘任教师,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依法保障教职工教学、科研、进修、培训等权益,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不断提高教师的福利待遇。依法维护全体学生的受教育权,尊重学生人格,杜绝了体罚、变相体罚及侮辱、歧视学生事件的发生。建立了风险管理制度、学生安全及伤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和报告制度,建立学校安全防范机制,开展法制安全教育,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格执行国家财经制度,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监督,内部审计,严格收费制度,杜绝乱收费现象发生。
沂源县职教中心学校社会服务能力不断提高扩大学校社会效益。学校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积极为企业提供在岗人员技能培训,承担全县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阳光工程”培训、企业安全人员培训任务。同时,建立了面向企业在岗职工、城镇下岗职工和农村富余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每年为社会培训各类技术人才3540余人,增强了学校办学的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