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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卫生学校始建于1958年,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公办性质的国家级重点中等卫生专业学校,是全国红十字模范校。建校六十余年来,辽宁省朝阳市卫生学校已为社会培养了数万名优秀的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为辽西地区医疗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同时,学校也获得了很多荣誉。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备先进,管理严格,治学严谨,为学生营造了稳定、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2014年3月份,学校新址正式建成并投入使用,新校园坐落于风光旖旎的大凌河畔,规划考究的燕都新区,校园占地面积72.29亩,建筑总面积3.6万平方米,是一所全新的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的绿色校园。学校现有有教职工205人,其中,教授级高级讲师9人,高级讲师56人,硕士研究生学历22人,专任教师本科学历达100%。
学校于1994年晋升为省部级重点中专,1995年朝阳市政府授予“朝阳市名学校”;2005年晋升为国家级重点中专,护理专业被评为辽宁省首批示范专业和品牌专业;2007年学校被评为全国红十字模范校;2016年护理专业被确定为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点。近年来,学校先后获得了辽宁省“精神文明单位”、“三育人”工作先进单位、教育系统管理先进单位等30多项荣誉称号。
朝阳市卫生学校招生计划
招生条件
1、初中毕业生。
2、不能报考各专业的情况:①高中及中专的在校生(一旦被录取,必须在原就读学校办理退学);②色盲及色弱者;③纹身者;④化浓妆者、戴耳坠、收尸过多及发型发色怪异者。
3、不建议报考“护理”或“助产”专业的情况:①身高低于155cm者;②体重严重超标者;③五官异常者;④身体残疾者。
收费标准
各专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凡入我校就读的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免收三年学费,省级和地级市非农业户口的学生按朝阳市物价局审批标准每年收取学费3600元。在校三年书费1000元(多退少补),公寓费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