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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卫生学校于1958年开始筹办,1959年9月正式招生;1960年10月经江西省卫生厅确认,吉安卫校正式挂牌,1966年更名为井冈山地区卫校;1978年经江西省革命委员会批准,在井冈山卫校的基础上成立江西医学院井冈山分院(1980年更名为江西医学院吉安分院),实行江西医学院吉安分院与井冈山卫校合署办校。此后,吉安卫校先后归属江西医学院吉安分院、井冈山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井冈山学院、井冈山大学。2006年7月,吉安卫校划归为井冈山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管理,与继续教育学院、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实行“三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体制。
吉安市卫生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由专职班主任每天24小时负责管理学生学习及生活等日常事务,班主任与学生同吃同住。江西省吉安市卫生学校授课教师由井冈山大学教授、副教授、讲师、博士及硕士承担,教学与报考执业资格证书接轨。江西省吉安市卫生学校毕业时可取得“三证”。护理专业学生在校第三年即可参加护士资格考试,农村医学专业毕业后可以参加全国助理医师资格证考试,毕业时可取得毕业证、资格证及国家计划内统招的报到证(即原来的派遣证)。
吉安市卫生学校就业率高。吉安市区、县各级医疗单位的医护人员绝大部分为我校毕业生,学校现与上海、深圳、东莞、江苏、浙江等发达地区的近百家医疗单位建立了就业网络,就业率达到较高水平。
吉安市卫生学校招生计划
招生条件
吉安市卫生学校不招收以下类型的学生:
①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
②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
③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
④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⑤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
奖学金及助学金政策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免学费享受对象:
①一、二、三年级农村、县镇非农户籍性质、涉农专业的全日制学生;
②一、二、三年级城市户籍性质的非涉农专业全日制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的比例评定。
助学金享受对象:
①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及连片特困地区农村户籍全日制学生;
②一、二年级其他专业学生按在校生15%的比例评定,助学金额为2000元每年。
学校奖学金:每年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和操行品德表现评定两次奖学金。